磁盘中往往存储着数以万计的文件,用户不可能逐一设置权限,所以系统默认启用权限继承功能。权限继承是指子项目自动获得与父项目相同的权限。如子项目不需要继承父项目的权限或但需要部分继承父项目的权限,具体操作如下。
1:在在需要设置的对象(NTFs分E中的文件、文件夹)上单击鼠碌右键,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“属性”命令。
2:打开其属性对话框,选择“安全”选项卡,然后单击“高级”按钮,打开“行政表格设计的高级安全设置”对话框,单击“更改权限”按钮,如图所示。
3:打开“行政表格设计的高级安全设置”对话框,取消选中“包括可从该对象的父项继承的权限”复选框,弹出提示对话框,如图所示
4:单击“添加”按钮,再依次单击确定,返回到“安全”选项卡,单击“编辑”按钮,即可设置账户的权限,如图所示。